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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古的滋味
人类在步入现代社会之前时常处在物质匮乏的状态,因此,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,食的问题一直是古代生活的重心。且不说“钟鸣鼎食”(敲着钟,列鼎而食)是如何地让人心向往之,甚至最一般的温饱都已经让老百姓很知足了。“民以食为天”,如果大部分民众都处在饥寒交迫的状态,连一般的温饱都不可得,那么整个社会就离分崩离析的大动荡不远了。 在古代社会,食的问题是如此重要,因此,那个时候的智者不免习惯以饮食来喻说社会政治与人生哲理,如“仓廪实而知礼节” 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 “肉食者鄙” “人莫不饮食,鲜能知味也”,“鱼和熊掌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” “咬得菜根,则百事可做”…… 这些与饮食文化相关的抽象道理我们早就烂熟于心,但是,有多少人用心体察过饮食文化本身呢?比如说,我们智慧的祖先曾经精制过什么样的珍馐美味?它们带给先人们什么样的幸福滋味?我们民族的饮食经历了什么样的变迁与发展? 为了让大家对我们久远的饮食文化唤起真切而美好的感觉,这里精心挑选了三个美食家学者的几个好玩的篇什。顺便说一下,“往古的滋味”是借用了王仁湘先生一本关于饮食文化的著作的题名。王先生希望,有机缘看到这本书的读者,“会对那久远的历史滋味有些回甘的感觉”。我们这里用“往古的滋味”作篇名,其实也是期望以下这些隽永清新的美文能呈现中国文化(包括饮食文化)中那“甘若饴”的美好滋味。
亡国的羊肉羹 王仁湘 东周时北方有羊羹羊炙,南方楚人也爱食羊,楚有美味炮羔。屈原在《招魂》中开列的美食,有炖得烂熟的肥牛蹄筋,有清炖甲鱼、全烤羔羊,有醋溜天鹅、红烧野鸭、煎炸大雁肉,还有卤子鸡和红烧大龟等。 羊肉的诱惑力,在东周时期是非常大的,从这里的两个故事中我们可以充分领略到这一点。据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所述,郑国公于归生受命于楚,前往攻打宋国,宋国华元带兵迎战。开战之前为鼓舞士气,华元杀羊慰劳将士,结果忘了给自己的御手羊斟吃肉。开战后羊斟生气地说:“前日里给谁吃羊肉由你华元说了算,今日这胜负之事可得由我说了算! ”于是驾着华元所乘的战车直入郑国军阵,转瞬间宋师没了统帅,遭到了惨败。就这样,一碗羊肉就决定了一场战事的胜负。后人还将此事镌在汤匙上,正所谓“羊羹不遍,驷马长驱”。 又据《战国策·中山策》说,中山国君有一次宴请他的士大夫们,有个叫司马子期的也在座。大家热热闹闹,唯有子期不乐,就因为有一道羊肉羹的菜没给他吃上,心里十分窝火。子期一气之下跑到楚国,请楚王派兵讨伐中山国。兵临城下,中山国君弃国出逃,他一面逃一面叹气;十分感叹地说:我因为这么一碗羊肉羹而亡了国,这是怎么啦? 华元败阵,中山亡国,都是羊儿惹的锅。败阵与亡国,其实并不关羊什么事,但至少是一个由头,由此我们知道不仅美人能惹出大事件来,美味也会引发出大事件来。 (选自《往古的滋味——中国饮食的历史与文化》,山东画报出版社)
拼死吃河豚 高 阳 河豚,此物我只见过标本,自然没有吃过;但有关河豚的记载,看过许多,条记如下: 名称:鯸鲐、鯸鮧、鰗鮧、规鱼、河鲀、嗔鱼、吹肚鱼、气包鱼。最后三名,纯从河豚的形状上着眼,嗔者生气;俗语说“气鼓鼓”,形容河豚浑圆膨胀的大腹最妙。 产地:江、河、海皆有之。江海相交,亦即淡水与咸水相交处最盛、最好,所以江阴人善治河豚。 上市:“春岸飞杨花”是盛产河豚之时;“鲥鱼入市河豚罢”,河豚的季节甚短。 鯸鲐之名甚古,但奇怪地,似乎到了宋朝才懂得吃河豚,最早的正式记载,见于宋史张根传。张根是孝子,他的母亲嗜河豚及蟹;母死以后,张根终生不食此二物。至于见诸歌咏,亦多宋人之作;如: 春洲生荻芽,春岸飞杨花。河豚当是时,贵不数鱼虾。(梅圣俞) 荻芽满地蒌蒿短,正是河豚欲上时。(苏东坡) 荻芽抽笋河豚上,楝子花开石首来。(范成大) 鲥鱼入市河豚罢,正破江南打麦天。(陈造) 而且“拼死吃河豚”这句流行甚广的谚语,也是从宋朝就有了的。有部书叫《示儿编》,宋人孙奕所著,内有一则苏东坡吃河豚的故事,写得相当生动。说苏东坡谪居常州时,颇嗜河豚。有一士大夫家,烹制河豚有独到之处,想请苏东坡来吃一顿。“苏学士”之名,妇孺皆知,所以此士大夫的家人。大为兴奋,请苏东坡吃河豚时,都躲在屏风后面,要听“苏学士”如何品题。 谁知苏东坡埋头大嚼,一句话不说。这并不表示客人对烹调的满意,因为河豚本身的味美,使人有不能不下箸之势。 当这家人相顾失望时,只见已吃饱停箸的苏东坡,忽又下箸,口中说道:“也值得一死!”屏风后面的人,无不大悦。 由一“也”字去推敲,可知“拼命吃河豚”为当时通行的俗谚。 明清人的笔记中,记食河豚而死以及河豚烹制之法者甚多。有一条是记明末常熟人吃河豚。常熟北面濒临长江出海之处,春来盛产河豚,但以有毒,食者不多;直到有个名叫李子宁的人精研制法,吃河豚才成为“一年大事”。 据说吃河豚须先制酱。前一年取上好黄豆数斗,凡发黑、酱色、紫晕、微有黑点者,皆拣去不用;豆已纯黄,犹须逐粒细拣;然后煮烂,用淮麦面拌作“酱黄”,加洁白细盐,覆纱罩在烈日中晒熟,收入磁瓮,上覆磁盖,用油灰封口,藏到第二年用。名之为“河豚酱”。据传,豆色不纯,做酱烧河豚,食之必死。 治河豚之前,又须先载来极洁净的江水数缸,漂洗及入锅,皆用江水。剖河豚先割眼,再抉出腹中鱼子,自背脊下刀剁开,洗净血迹;肥厚之处有血丝,须用银簪细细挑剔净尽。 接下来是剥皮,不可弃去;下沸水中一滚捞起,用镊子钳去芒刺,然后切成方块。连同肉与骨,一起用猪油爆炒,随即下“河豚酱”入锅烹煮。要揭锅盖,必得先张伞;否则热气上冲,有烟尘落入锅中,食之必死。 红烧河豚,必须烧透。试验之法是用一根纸捻蘸汁,如能点燃便是透了;否则未熟。这就是说,要烧到水分皆已蒸发,只剩下一层油,能够点燃,才算够了火候。 从李子宁发明此法以后,河豚“每烹必多、每食必尽,而卒无害,以是著名于时;年年二三月间,朋党辄醵钱聚会于其家,上下匆忙,竞似以河豚为一年大事”。河豚之令人垂涎如此! 以这段记载参酌一般所谈的烹河豚之法,大致有两大要点是必须确实掌握的:第一,割烹须极洁净;第二,毒在河豚的内脏与血,处理必须谨慎。后者尤关紧要。 日本亦盛行吃河豚,但烹调之法大不相同。河豚的吃法,在宋朝是和以荻芽做羹;到明朝末年,如前所述是加酱红烧;日本则以河豚做生鱼片,或入火锅。吃河豚的季节亦不相同,中国是春天,日本则在隆冬。久居日本的名记者乐恕人兄,数月前曾有一文发表于《中央副刊》,谈日本的吃河豚,令人向往不已。但有一点为恕人兄所未述而可以补充者:在日本处理河豚,须经通产省考试及格,取得执照,方能执业。此辈对河豚有彻底的了解,各种河豚哪种可食、哪种不可食,一河豚中,哪部分可食,哪部分不可食,知之有素。凡取得执照的技师,可雇用若干助手,在其指导之下,为料理店料理河豚。其实所谓指导,亦只是挂名而已,因为所用的助手自然是熟悉河豚的,不过没有执照,不能独立执业,必须有执照的技师出面担当。此辈按月坐收指导费,所入甚丰;就怕出了乱子,在法律上须负全责。 (选自《古今食事》,华夏出版社)
古人以羊大为美,以鱼、羊为鲜。先说羊吧。据王仁湘先生的考证,羊的驯化在史前时代后期即已完成,龙山时代人们的膳食中就有了家羊烹调的美味,包括山羊和绵羊。到了文明时代,羊是贵族阶层最平常的肉食,他们在祭仪中也广泛用羊作牺牲。甲骨文中的“羞”字,是个会意兼形声字,形如以手持羊表示进献之意。这个字后来用于代言美味的馔品;这个字后来加了偏旁,变成了“馐”,就成了一个指称食物的专用字了。 再说鱼。像羊一样,鱼很早就是古人的美味珍馐。关于鱼之为鲜,高阳先生在另一处文字里考证说,孔子的独子名鲤,字伯鱼。取名的由来是,当孔子得子之时,鲁昭公恰好赐以鲤鱼,为纪君恩,取子之名为鲤。由此可知,鲤在上古之时为珍物,非等闲可致。 由于是美味,甚至是非等闲可致的珍物,鱼、羊带给人们的诱惑可大了:羊肉羹甚至于可以亡国,河豚甚至于可以让人拼死一尝! 王仁湘、高阳两位先生的“美食拼盘”让人不胜感慨。高阳对河豚制作之法的漫笔铺叙,让我们窥见了贵族生活中精致细腻的一面。这种精致细腻,在我们的时代恐怕不常有,而在过往的物质大匮乏的时代也许是一种罪过。不过,话说回来,人类的历史如果只有物质的大匮乏而容不下精致细腻的一面,那生活的画面终究也太乏味了。 关于美食的诱惑,这里再补充一个“专诸刺王僚”的故事:春秋时期,吴王僚喜食鱼。公子光一心想篡位,于是设法请王僚来自己家里品尝鱼宴。吴王僚也担心公子光心怀叵测,但终于抵挡不住鲜鱼的诱惑,结果还是来了。宴会之上,公子光派门客专诸,“置匕首于炙鱼之中” ——鱼当然是大鱼——献食时抽匕首行刺,王僚于是被弑。
早春嘉蔬 邓云乡 黄瓜 瑞雪纷飞的正月初,在北京古老的四合院的小北屋中,花盆炉子中的火烧得正红,炉上水壶喷冒着蒸气,桌上一盆红梅开得正好,一盆水仙亭亭玉立,主人正招待远方的来客,在小小的桌子边,对面落座,喝杯春酒,吃顿便饭,首先端上来的就是一盘酱羊肉,一盘生切的翠绿的嫩黄瓜丝。屋中过暖,主客稍感口干舌燥,喝一口白干,吃一口酱羊肉,再吃一箸黄瓜丝,凉凉的,又香又脆,嘿,好爽口呀! 这京朝风味,在今天非常容易办到,但在过去,却是十分珍贵的。要知道,六七月间,那时一根黄瓜,不值一文小钱;而在正月里,那带着小嫩黄花的翠绿的黄瓜,它的身价却高贵非常,足可以和什么海八珍、陆八珍同入满汉全席了。 清人《京都竹枝词》云: 黄瓜初见比人参,小小如簪值数金。微物不能增寿命, 万钱一食亦何心? 这就是说的当年正月里的黄瓜,作者得硕亭是颇感慨的。北京这种风气早自明代就很讲究了。传说中有这么一件事: 在明代,有一年新正时,皇上要吃黄瓜,御膳房派太监出去购买,天寒地冻,哪里去买呢?这个太监由宫里走出大明门,来到“天街”上,正好看见一个人拿着两条翠绿的鲜黄瓜卖。太监如获至宝,连忙过去买。问多少钱一条,卖的人说:“五十两银子一条,两条一百两。”太监说:“你穷疯了,天底下哪里有这么贵的黄瓜。”那人说:“你嫌贵不要买,我自己吃。”说着就把其中一条三口两口吃掉了。太监一看急了,急忙要买他另一条,他说这一条要卖一百两,太监又与他争,他又说:“你嫌……”太监急坏了,怕他再吃掉,没容他说完,就连忙说:“我买!我买! ”这样就一百两银子把根鲜黄瓜买走了。 这当然是一个杜撰的故事,但这传说正证明了正月里北京特别讲究吃黄瓜,而这时黄瓜是极为珍贵的。北京冬日天寒,土地上冻,一般冻土有一尺多厚,在户外是绝对长不出蔬菜、花草的。那正月里摆在菜铺的案子上、摆在人家饭桌的盘子中,那碧绿的、满身芒刺、顶上还带着一朵小黄花的鲜嫩的黄瓜,是哪里来的呢?老北京都知道,是花洞子里培育出来的。它当年是北京正月里蔬菜中的“天之骄子”。《光绪顺天府志》记云: 胡瓜即黄瓜,今京师正二月有小黄瓜,细长如指,价昂 如米,用以示珍也。其实火迫而生耳。 “火迫而生”就是说在花洞子中种的。那时花洞子是用简易木架搭成的一长溜暖室,后面土墙,顶子用高粱秸搭成抹泥,前高后低。那时没有玻璃,前面朝南全用旧账纸(一般东昌纸)糊好,沿后墙分几层培成土台,下面通火道,一头是炉子,一头是一缸大粪,花木、蔬菜都种在这几层土台上。花木叫作“唐花”,蔬菜(主要是黄瓜、扁豆、茄子等夏菜)叫做“洞子货”。北京是元、明、清以来的首都,园艺技术特别讲究,这种洞子货从明代以来就注重培植了。明代万历时王世懋《学圃余疏》中记道: 王瓜,出燕京者最佳,种之火室中,逼生花叶,二月初即节小实。 清初查慎行《人海记》中记云: 汉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,尽夜蕴火,待温春乃生,事见《汉书·召信臣传》,今都下早疏即其法。明朝内竖,不惜厚值以供御庖。 王世懋的记载说明了明朝“洞子货”生产的情况。查慎行的记载,又把温室园艺技术上推到汉代,可见其历史之久远了。查慎行笔记中“内竖”就是太监。十分巧合,也足以证明前面所引得那个传说中的故事,虽说杜撰,却是有些根据的了。 今天,北京郊区专种蔬菜的大型温室更多了,在正月里可以培育出大批的带着黄花的鲜黄瓜,翠绿的嫩扁豆,大量地供应首都的居民,那正月里把鲜黄瓜看作人参的日子永远过去了。那美丽的雪窗,温暖的小屋,甘醇的春酒,带着芒刺和小黄花的翠绿黄瓜,其情趣该多么值得人思念呢! 萝 卜 在北京寒冷的冬夜里,在深深的胡同中,远远地飘过来“萝卜赛梨啊——辣了换——“的市声,清脆而悠扬地划破夜空,传入一所所的四合院中,直到炉边,打断好友的夜谈,打断学子的夜读,也惊醒旅人的沉思……买个萝卜去,摸黑出去,开开小院门,喊住卖萝卜的。那穿着布棉袄、戴着毡帽的朴实的汉子,把肩上的背箱卸下,把手提的小煤油灯放在背箱的板上,掀起箱盖下的棉帘子,拿出一个绿皮的萝卜,左手托着,右手拿起一把小刀,用拇指贴牢,嗖嗖嗖几下子,便把萝卜皮切成一个莲花瓣形。然后再把中间的萝卜心垂直,横竖切上几刀,这样中间萝卜心变成碧绿、透明的立柱,连皮在一起,就像一朵神话中的玻璃翠玉的花朵了。拿回来,坐在炉子边,对着红红的炉火,一面剥着萝卜,放在嘴中慢慢咀嚼,一面闲谈。那萝卜又凉、又脆、又甜、又微微带点辣味,那滋味不是我的秃笔所能形容的。《光绪顺天府志》记云: 水萝卜,圆大如葖,皮肉皆绿,近尾则白。亦有皮红心白,或皮紫者,只可生食。极甘脆,土人呼为“水萝卜”,今京师以西直门外海淀出者为尤美。 吃这种萝卜,不但滋味好,情调好,还能提精神、解气闷。因为北京冬季天寒,家家户户关门取暖。房中只有三样东西:火炕、煤球炉子、火盆。房中门窗,糊得很严密。住在里面固然温暖,但却十分干燥,煤气味很重,人并不舒服,这时若吃个又凉、又脆、又甜、又爽口的萝卜,精神便可为之一振。因之,萝卜便成为北京冬日围炉夜话的清供了。康熙时高士奇《城北集·灯市竹枝词》云: 百物争鲜上市夸,灯筵已放牡丹花,咬春萝卜同梨脆,处处辛盘食韭芽。 诗后注云:“立春后竞食生萝卜,名曰‘咬春’,半夜中,街市犹有卖者,高呼曰:‘赛过脆梨。” “萝卜赛梨啊——辣了换! ” 这种市声从清初就有,可见这已是二三百年的古老市声了。不过高士奇着重说的是立春,立春俗名打春,或在正月,或在腊月,按节气推算,在旧历上日期并不固定,而卖萝卜则一交严冬就有,足足可卖一冬天。旧时北京冬夜中,有四种市声均可入诗,作为歌风的好题材,一是卖硬面饽饽的,二是卖萝卜的,三是卖“半空儿”的,四是卖煤油的。 “半空儿——多给! ” 其声穿破夜空,飘扬在长长的胡同中,也是围炉时最爱听到的市声。““走,买半空儿去!”“半空”者,份量轻而干瘪的炒落花生也,吃起来,比颗粒饱满的要香得多呢! (选自《云乡话食》,河北教育出版社)
中国人常常津津乐道于满汉全席上的“八珍”(猩唇、燕窝、驼峰、熊掌、猴头、凫脯、鹿筋、黄唇胶),并固执地以为,所谓美食,就是上天入地都难得罗致的珍馐。殊不知,“尘世间没有庸俗的饮食,只有庸俗的饮食者”(美食家沈宏菲语),对于有慧心的人来说,美食有时就是我们周边最普通不过的食物。郑板桥在家书中说:“天寒地冻时,穷亲戚朋友到门,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,佐以酱姜一小碟,最是暖老温贫之具。暇日咽碎米饼,煮糊涂粥,双手捧碗,缩颈而啜之,霜晨雪早,得此周身俱暖。”板桥的肺腑之语,满怀草根一族对于人世的温情与知足,这样的平常心——当然也是慧心——体味到的滋味何能不美呢? 我读《云乡话食》每每有读板桥家书之同感。邓云乡先生,一介清寒学者,祖籍江浙,早年寓居京华,解放后长期执教上海,然而出人意外的是,也许是在精神气质上更认同北京这个文化古城吧,云乡先生对京华竟饱含满纸的故园之思。《黄瓜》和《萝卜》写的都是旧京风物与风味,由于天寒地冻,由于得来不易,那“带着芒刺和小黄花”的翠绿黄瓜,那“又凉、又脆、又甜、又微微带点辣味”的萝卜,在瑞雪纷飞的正月,在北京寒冷的冬夜,居然生出了无限情趣。 岁月流转、世事变迁,如今我们这些热衷于“麦当劳” “肯德鸡” “麻辣烫”或者“康师傅”的家伙还能体味这其中的真趣吗?
宋朝的厨娘 高 阳 饮食至东晋一大变,至两宋——北宋、南宋又一大变。东晋之变,是由于开发了江东,鱼米之乡多而且美的食料,深刻地影响了饮食习惯;两宋之变,则由于日常起居的方式有一大改变所致。 古人席地而坐,分案而食,此风至唐犹然,而保存在日本。所谓“案”,不是“孤离了龙书案”的案,更不是屠坊“肉案”的案,而是“孟光接了梁鸿案”的案。日本的大宴会,每人面前一只置杯盘的小几,即是中国古代的“食案”。所谓“举案齐眉” “相敬如宾”,意为夫妇同餐,亦是各有一具食案。食物既备,先各自高举食案,如今之敬酒状,然后置案而食。此为款宾作客的礼节,而夫妇日常居处,行之不懈,所以传为美谈。 及至椅子流行,席地而坐的习惯乃告结束。椅子一名绳床,又名胡床,创于北地,在唐朝传入中国;以非古制,为士大夫所不屑。当时的椅子,形制略如现在影棚中导演所坐的椅子,不用时活脚交叠,故名交椅;椅面用绳子编结,故名绳床,取其轻便易于携取,适合游牧民族的作息需要。至于改用木质,并加雕漆,帝后所用有“金交椅”的名目,乃是宋朝的事。 椅子之成为日常用具中不可或缺之一物,我相信是在南渡以后。南方潮湿,江乡尤其,五月间最苦。周邦彦那首“夏日漂水”所作的《满庭芳》:“地卑山近,衣润费炉烟。”说明潮气之重,以至衣服非薰干不能上身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席地而坐不但不舒服,而且非得风湿症不可,因此人人用椅子是必然之事。 其次是缠足,相传为李后主所始作俑,此无确证:但此风起地五代,大致不误。唐朝的美人,如张大千所摹的敦煌壁画,大致以长大白皙,丰容盛髻为美。而妇女乘马,贵人亦然,“虢国夫人承主恩,平明骑马入宫门”的诗句,及杜甫的《丽人行》可为确证,则唐朝妇女不缠足,亦为确证,因为缠足必不便于骑马。 及至缠足的风气盛行于南宋,小脚伶仃,席地则起坐为劳,必视椅子为恩物;但亦可能由于椅子流行,缠足不必愁席地起坐为劳,所以相率而为。此中因果,不甚分明;但说互为因果,想不大谬。 席地而坐的习惯一改变,首先是食案被无情地淘汰了,因为与椅子相配合的,应该是高脚几,几有各种形式,大几装上高脚,便成桌子。桌子不必一人独用,家人父子,不妨共桌而食。由分食而会食,这是饮食方式上的一大革新,由此导致了烹调技术上突破性的发展。 分食的制度。对烹调技术的进步,是一难以克服的阻碍。因为有许多菜如果迁就分食制度,是无法做得好吃的,至少,无法臻于至善。 举个例子,拿宋嫂鱼来说,要分当然在未下锅以前便须准备,亦就是将整条鱼切成鱼块。这一下,在烫鱼的嫩度上就打了折扣,因为鱼块与整鱼在接受由水所传达的热度方面,多寡不同;鱼块像骰子那样,六面受热,而整鱼不然。 其次,菜离锅即上桌,有一种很微妙而难以形容的香味,或者直截了当地说是滋味,广东人名之为“镬气”。如是醋溜鱼块,烫鱼烧汁,再分成一小碗、一小碗,送到各人面前,别说“镬气”,连应有的热度,都已无法保持。 而况分食制度常会替当家人带来困扰,争多论少,嫌精挑肥。因此,由于家具的进步而出现的会食制度,很容易地便能全面建立。 走笔至此,忽然想到,瓷器的发达,亦与普遍使用桌椅有关。陶瓷易碎,置于地上固所不妥,摆在矮几上亦难免为儿童所损,唯有供于高处,方能长保完整。宋瓷最有名的窑有五:柴、汝、官、哥、定。柴窑最古,创于周世宗;定有北定、南定,北定北宋定州所造,南定亦即粉定,南宋时制于景德镇。此与桌椅开始流行于五代,至两宋而无家不用的发展过程,正相吻合。 宋瓷除瓶尊以外,众多食器,尤其是大盘、大碗为适应会食而创制的新型食器。当然,请客的方式亦变过了,由各具一食案而围桌共食;但陪客视主客意向而行动的礼俗犹 在,因而产生了一种古今中外所无的奇异职业,名叫“白席人”。 白者道白,席者筵席,白席人即是在筵前噜嗦的人。陆游的老学庵笔记,说北方民间,有红白喜事会食时,专有人相礼,谓之“白席”。相礼即是司仪,饮食而须司仪指挥,自然是件极可笑的故事,陆游记韩魏公一次遭遇,真是令人喷饭。 韩魏公就是韩琦,河南安阳人,曾在家乡偶尔赴亲戚家应酬。其时韩琦已经拜相。自然为主人奉为首座,白席人亦就以“韩资政”为“相礼”的对象了。 韩琦很讨厌这个白席人,当他取食荔枝时,那白席人又高唱一声:“资政吃荔枝,请众客同吃荔枝! ”韩琦可真忍不住了,赌气不吃,将手中荔枝,放回盘中。 这下白席人应该知趣,不再喋喋不休了吧?谁知不然!白席人居然又唱了:“资政恶发也,请众客放下荔枝。”恶发犹言发脾气,韩琦拿他无可奈何,反而笑了。 白席人还有一样职司,即是在喜庆宴客的场合中,提醒客人,送多少礼可以吃多少道菜。这种风俗听说在清朝犹保留在山西等处,譬如送制钱五百者,筵席中不得享受鸭,则在上鸭子以前,便有人高唱:“送五百文者退! ”礼送得薄的客人,靦然离席。这不但是陋俗,真是虐政。 除白席人以外,宋朝的厨娘,亦可资为谈助。在宋朝以前。只有厨子、厨司、厨人、厨丁等名称。皆指男人;厨娘之名,始于宋朝。宋朝汴京的小户人家,不重生男重生女。生女异常爱惜,及其渐长,因材施教,训练出各类“专家”,供士大夫家雇聘,名目共有十种,第一种谓之“身边人”,面目姣好,灵慧善伺人意,富家翁非此身边人不欢,由此而成为妾侍,自是顺理成章之事。 其中厨娘居末,但非极富贵之家不能用,因为用不起。宋人笔记中,有这样一个故事:有个出身寒素的太守,告老回乡,想享享清福,偶然想起在汴京时,有一次赴宴,看馔异常可口,说是出于他家厨娘所制。于是写封信给在京中做官的朋友,托他物色一名厨娘送来。 朋友回信,厨娘虽有,都惮于远行,无以报命,深感抱歉。太守正在怅惘之际,忽又收到朋友的第二封信,道是有了!其人年可二十许,新近从某大老的府中辞出来,能书以算,相貌漂亮,手段之高,更不在话下。当专人护送到府。 这样过了一个月,厨娘才到。离城五里住了下来,遣人先送来一封禀启,是厨娘的亲笔,字画端正,一见便予人好感。 信中先有一番“恭维”,次道得以“伏事左右为幸”;最后提出请求,希望主人派暖轿迎接,“庶成体面”。措词委婉,并不觉得她的要求过分。 及至接到家来,红衫翠裙,举止娴雅,先拜见主人、主母,然后依照尊卑次序,一一相见,曲尽礼节。最后侍立在主人、主母身旁,有问必答,极守规矩。太守大喜过望,亲友亦无不称羡;亦无不以“相贺”为名,想尝尝她做的菜是如何好法。 厨娘当然亦要请示,先试一试她的手艺。太守欣然答说:“大筵有待,先备一桌五盘五碗的便饭。” 于是厨娘又请点菜,太守亲笔写了个单子给她。厨娘便根据菜单开物料账,送到太守面前,教人吓一跳,先是一项羊头肉,要用羊头十个、葱五斤。不过头一次打交道,不便驳她;同时也要看看,一桌便饭,何以要用到这么许多材料?所以看完不做声,关照发银照购。 材料办齐,厨房里的下手去通知厨娘,可以动手了。于是打开随带的箱笼,厨房里的用具,一应俱全,连砧板都是自己带来的。而且好些“家伙”如锅铲之类,是白银所制,璀璨耀目,将全家大小看得都愣住了。 她自己也带着丫头,选遣丫头把这些用具送到厨房,一一安置妥当。然后她换了入厨的衣服,系上围裙,衣袖揎起,用根银链子吊在肩头,掉臂入厨。先坐在椅子上指挥下手,将材料先做初步的处理。该洗的洗、该剥的剥,等料理干净了,厨娘徐徐起身,一把厨刀到她手里,连转如风,切割批脔(luán,切成小片的肉),片刻皆毕。但十分材料留用的不过一两分。 像处理羊头,先在滚水中焯过,捞起来只剔出脸上两块肉,其余的往砧板外面一堆,都弃了在地上。问她缘故,道是“除此以外,皆非贵人所食”。有人心疼,将她抛弃的羊头捡了起来,她笑笑说道:“他们是在狗嘴里夺食。” 白切羊肉,要用葱酱。葱在她手里可讲究了,先在热水中过一下,外面的叶子都不要,只留葱白;看碟子大小切段,再剥去葱白数层,只剩下像韭黄那样的嫩心;在加盐的淡酒中浸渍片刻,沥干备用。 等菜上桌,自是无话可说,所得的考语是“馨香脆美”四字。座客都道口福不浅;主人脸上飞金,得意之状,难描难画。 第二天上午,太守将厨娘召来,大为称赞。厨娘殷殷拜谢。主人的话完了,她还不走,原来她也有话。 “昨天试厨,幸而贵宾还中意,请照例犒赏。” 太守一听愣住了,随便请客吃个便饭,厨娘要支犒赏,这是哪里的规矩? 正踌躇未答之际,那厨娘又从从容容地开口了:“想来是要知道成例? ”她探手入怀,取出一叠花笺,捧向主人:“喏,这是未到府上以前。京中一位达官的搞赏单。” 太守取来一看,上面写的是:“每大筵,支犒钱十千缗(mín)、绢二十匹;常食半之,数皆足,无虚者。”十千缗即一万钱,合十贯。宋朝的钱有虚数,官用以七十七作一百;市井中各行各业不同,一般是七十五作一百。金银七十四、鱼肉蔬菜七十二。书籍最贱,五十六即作一百。厨娘的犒赏,说明“数皆足,无虚者”,十贯就是十三贯。太守无可奈何,只能照例支给。过不了十天,找个借口,将这个厨娘打发走了。 像这种“超级厨娘”,自然是不常见的特例。不过厨娘非富贵之家不能用,此言甚确;因为一般的厨娘分工极细,故非多用不可。曾有一穷书生,娶一厨娘为妻,私下庆幸,以后白菜豆腐,出于纤纤之手,滋味便不寻常。哪知三日入厨下,了无足异,一问才知道这个厨娘专管切葱。试想,切葱都须专人,这家的厨房中要用多少人? 不过,宋朝的厨娘确有巧思,烹调之精益求精,多半因厨娘主治一艺,事简始精。有一达官给厨娘出个题目,肉包子须有葱味而不见葱。问厨娘办得到否?厨娘沉思有顷,给了主人满意的回答。 及至端上肉包子来,一尝之下,果然有葱味而不见葱。问她何以致此?说穿了不稀奇,包子上笼以前,插一根葱在里面,蒸好了将葱拔去,便有葱味而不见葱了。 烹调技术中最后发明的是炒;大致亦起于宋朝,炒栗子、炒银杏,现炒现卖,满街皆是;但“炒”字用在肴馔上,只有“炒羊”一样名目。话虽如此,只要有一样,便是发明;烹调技术,到宋朝大致已经完备;至明朝有长足的发展,确立了中国菜的型格。 总结宋朝以前饮食变迁轨迹,由于桌椅的发明,改变了起居习惯,因而使得饮食之道有一突破性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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